关于加强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26   文章作者:    审核: 保卫处    浏览次数: 1582
 
  2008年暑假正值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奥运会在北京召开,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了确保各校区及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将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学院放假前,院属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在此基础上,由保卫处按照主抓安全保卫工作的学院领导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院安全防范状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限时整改,共同确保暑假期间全院的安全稳定。
  二、  组织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教学系要根据学生处的统一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有关学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教育他们增强对人身、财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平平安安回家,安安全全返校。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员工假期安全提出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组织任何物安全保障的外出旅游活动。
  三、强化校卫人员的责任意识。保卫处要启动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校卫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严把入口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对出院物品及其出门证的检查,严防闲杂人员入校。保卫干部要加强对门卫、重点部位和夜巡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执行好值班安排和纪律。要严格执行学院公布实施的假期值班安排,各值班岗位人员都要认真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值班、巡视、检查、交接班。发现突发事件积极处理、逐级上报。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两人一岗的不准同时离开值班地点,否则一律按脱岗处理。
  五、落实好防火防盗措施。放假期间院属各单位对所负责的房间要关好门窗、关灯落锁,该加明锁的加明锁,该贴封条的贴封条,空调、微机、饮水机等电器要及时断电。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中心等有关单位,应按照使用范围和责任分工,把分散在各个教室的投影仪、电视机等贵重物品集中起来保管,严防被盗。各单位要严禁在办公场所私自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有关部门要做好等级文件的清理归档、高档设备的防盗工作。教职员工不准利用院内公共设备、设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更不准让非本院教职工单独进入或单独留在办公室。发现电器、电线出现故障和消防器材需要维修,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电6243)。
 
                           保卫处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