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先进科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12   文章作者:   审核: 人事处    浏览次数: 1500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先进科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员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评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理、协调评先工作的具体事宜。
  组  长:付  莉
  副组长:吴新云
  成  员:徐宏平  杜智华  楚天宝  杜建伟  薛  伟  赵晓东  赵凤臣  董奇志  陶乃彬  伍发强  徐  坚  董黎生  耿长清  张  勤  张惠敏  李菊华  倪居  董忠生  沈  键  王  莉  从云飞  董  媛  李卓勋  陈新学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先进科室的评选对象为经学院批准设置的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按10%分配名额。
  (二)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在职专任教师,按系(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5%分配名额。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在职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按各单位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总数的10%分配名额(人数较少的单位合并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科室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队伍整体政治素质好。
  2、科室内人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工作积极性高,主动性强,有全局观念。教学单位科室注重师资队伍业务素质提升,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工学结合等方面成效明显;教辅、管理及后勤服务单位科室服务意识强,热情为师生员工和教学一线排忧解难。
  3、能够积极配合兄弟部门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学院及所在单位部署的各项工作,在改革发展和管理服务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二)优秀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师德高尚。
  2、治学严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根据本专业本学科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优良。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结合专业(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专业思想、职业意识的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4、勤于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及教学建设(包括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圆满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师德高尚。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师生提供及时、热情、周到、文明的服务,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取得优良成绩。
  3、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较好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与我院实际和本职工作相结合,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4、思想作风端正,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勤政廉政,圆满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五、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成立由行政负责人牵头的评先工作小组(其中机关处室集中成立由组织部牵头的机关评先工作小组),按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本小组评选组织工作。6月20日前将先进科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单及《先进科室申报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同时交电子稿)报学院评先工作组办公室(人事处)。
  (二)学院评先工作组办公室审查材料。
  (三)学院评先工作组按照教学单位和教辅单位、机关处室和后勤服务单位两部分组织申报科室述职,并按照分配的先进科室名额投票推荐,同时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进行审核。
  (四)学院党委会审定。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予以推荐,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育人成绩显著的先进科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所获奖项,三年内不得参评学院各种荣誉奖项,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石  斌   张君丽
  联系电话:66901802
  附件一:评选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二:先进科室申报表
  附件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相关附件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