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任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统计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5-27   文章作者:   审核: 后勤基建处    浏览次数: 1129
各系、部、院:
  根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任教师电脑配置及管理的实施意见》(郑铁学院办〔2007〕162号)文件精神,按照各系(部)专任教师自愿选择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的原则,请各系、部、院于2008年5月28日12:00前将自愿选择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教研室专任教师)统计汇总后通过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上报到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崔威处。
 
                          后勤基建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