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9-10   文章作者:   审核: 保卫处    浏览次数: 768
院属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电[2007]79号电报)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院稳定的教学、科研、生活和工作秩序,现将我院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学院的安全工作关系着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大局的稳定。各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巩固今年以来我院平安建设已取得的成绩,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利的措施,把保障全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安全防范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把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着力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全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从根本上实现学院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建章立制工作,从各自安全防范的重点和特点出发,在队伍建设、安全防范、技防体系、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等方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使安全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次活动、每一条措施、每一道环节都有人负责,有章可循。
  三、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安全工作,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学生人身伤害为重点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9月10日前由各部门进行自查,并将自查基本情况书面报到学院办公室;9月11日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安全检查组对全院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这次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情况是否达标;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报告厅、礼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拥堵、防踩踏、防火灾措施是否到位;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质的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是否改善;餐饮卫生的管理是否安全可靠;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及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各单位在上报书面情况时,可将具有各自特色的安全管理经验、有难度的安全防范问题以及对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一并上报,共同推动我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