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10   文章作者:   审核: 办公室    浏览次数: 1362
郑铁学院办〔2007〕3号
 
院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院在新体制下的改革发展,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办资[2006]49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07年1月6日至7月31日,对我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学院“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学院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一、清查目的
  1、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客观评判资产质量。对学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质量状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
  2、加强会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质量。按照会计有关制度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剔除资产不实水份、促进资产价值回归,全面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3、分类统计清查结果,服务改革决策需要。资产清查结果要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及资产分类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汇总,为学院下一步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运作模式。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07年3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1、此次资产清查应在明确产权和资产归属的基础上,对既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核实,并对各项资产进行质量鉴定。对我院所有资产,无论帐内帐外都要纳入清查范围,做到见物就清,见帐就核,不重、不漏。
  2、规范固定资产台帐。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教育部《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目录》的有关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各部门应重点检查固定资产的帐、卡、物,要求台帐规范、健全,资产完整,状态良好。
明确资产使用状态,鉴定设备质量。把设备安全放在资产管理的首位,消灭一切资产事故,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教学工作服务。
  四、组织机构
  1、为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  长:穆瑞杰
  副组长:李卫国  谢  乾  李学雷  付  莉  吴新云
  成  员:徐宏平   杜建伟   王  炜   赵晓东   宋照强  伍发强   赵风臣   徐  坚   王保军   董黎生  耿长清   张  勤    张惠敏  李菊华  倪  居  董忠生   沈  键   王  莉   从云飞  董  媛  李健勇
  2、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学院资产清查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其组成如下:
  主任:李卫国
  副主任:伍发强  宋照强  王  炜  徐宏平
  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
  联系电话:23519(路电)、6827(校电)。
  五、清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1月6日―4月20日。成立学院资产清查的组织;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资产清查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外校资产管理的经验;对资产清查所需的有关资料进行编制、印发。
  2、自查阶段  4月21日―5月10日。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所管理使用的资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
  3、复查阶段  5月11日―6月20日。由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分别进行复查和质量技术评定。帐目不清、手续不全、技术状态不好的限期整改。
  4、核实、调帐阶段  6月21日―6月30日。由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汇总资产清查资料,提报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经批准后,由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调帐。
  5、整章建制阶段  7月1日―7月31日。由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经批准后发布实施。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请学院各部门发现问题及时与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联系,研究解决办法。希望学院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七年元月五日
 
主题词:资产   清查   通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