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严格信息发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1-09   文章作者:   审核: 宣传部 网管中心    浏览次数: 1294
  根据上级有关校园网站建设、信息发布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对我院各级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做以下要求:
  1、部门网站建设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信息内容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网络管理员)录入和制作,并经本部门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
  2、上网信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相关规定;坚持正面宣传原则,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有利于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学院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的信息。
  3、主管领导组织、监督本单位网页的制作;负责网页发布的内容审核、备案及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本单位网页所有信息的更新、修改、删除及网络的维护,确保网页内容的正确性,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4、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页的设计、制作并定期更新,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网页内容的改动(更新、修改、删除)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才可予以发布;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守机密,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稳定、影响学校声誉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散布病毒。
  5、各部门要加强对网站后台登陆密码的保护工作,严防密码被盗,危害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