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1 作者: 审核: 浏览次数: 170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性,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获取做好培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建设工作。

二、立项条件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两类:教改一般项目和教改重点项目。

(一)教改一般项目

1.符合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中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二)教改重点项目

除满足教改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前瞻性:对我校及全省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结合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3.教育教学改革预期成效显著,经校级项目建设培育,具备申报河南省教改项目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申报和遴选

(一)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3)所提供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项目的申报者也可以从实际出发,结合职业教育发展及河南省、学校及本人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自行设计和确定项目,填报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对曾申报厅局级以上未立项且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学校优先考虑立项。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在项目组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1-1.5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组成人员最多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重点项目人员最多不得超过7人(含主持人)。

(二)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教务处负责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教学单位初审,报教务处审批。

(四)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将予以撤销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同时核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下年度教改项目立项数量。

五、成果形式及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一般需3项及以上, 成果形式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物、论文、著作、实施方案等。

2.教改重点项目结项成果,至少要求发表1篇核心论文或2篇CN论文;校级一般项目的结项成果,至少需发表1篇CN论文。

3.教改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约为1~2万元,一般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约为0.3~0.8万元。

六、工作要求

1.立项申报资料包括立项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稿(OA或钉钉发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张颖超)。立项申报书纸质稿上交1式2份、汇总表1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稿必须与电子稿一致,报送地点:2号楼415。

2.要求2019年1月10日12点前上交立项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各教学单位统一由教科研秘书集中上交申报材料,各职能部门可自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