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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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电气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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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购买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明信片、烟花鞭炮、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严禁收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烟酒、特产等年货礼品;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节假日期间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严禁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出现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

四、严禁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各部门不得借节日之际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严禁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

五、严禁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违规报销节假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景点门票等,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用公款违规报销节假期间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等运行费,不得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加油卡,不得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者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

七、严禁借机敛财。不得违规操办或借用他人名义变换形式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和借机敛财;

八、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喝玩乐,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十、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一、严禁喝酒驾车。不得酒驾醉驾,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

十二、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三、严禁其它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头雁效应”。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拒绝腐蚀,不断净化节日风气,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佳节。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371-60867177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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