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宿管部加减分标准
发布时间: 2015-06-13 浏览次数: 119

加分标准:1.积极支持,协助宿管部工作酌情加3

2.本部举办活,动积极参加的个人与班级,根据表现酌情加2分。

减分标准:1.宿管委员开会,迟到者扣1/人,旷会扣2/人;

2.十点以后回寝者,无假条者一律按晚归处理扣2/人;

3.旷寝且无假条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扣5/人;

4.寝室内留宿外人,留宿者扣5/

5.未签自查者扣2/班,自查虚报者扣2/班;

6.查寝中,顶撞、辱骂、不配合工作者扣2/每次;

7.故意破坏寝室楼、宿舍内公务者,酌情扣13/每次;

8.寝室内发现烟头或酒瓶无人承认,寝室内同学每人扣1分,承认者扣2/人。

内务:依据宿管老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