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标准:1.积极支持,协助宿管部工作酌情加3分
2.本部举办活,动积极参加的个人与班级,根据表现酌情加2分。
减分标准:1.宿管委员开会,迟到者扣1分/人,旷会扣2分/人;
2.十点以后回寝者,无假条者一律按晚归处理扣2分/人;
3.旷寝且无假条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扣5分/人;
4.寝室内留宿外人,留宿者扣5分/人
5.未签自查者扣2分/班,自查虚报者扣2分/班;
6.查寝中,顶撞、辱骂、不配合工作者扣2分/每次;
7.故意破坏寝室楼、宿舍内公务者,酌情扣1—3分/每次;
8.寝室内发现烟头或酒瓶无人承认,寝室内同学每人扣1分,承认者扣2分/人。
内务:依据宿管老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