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与院属各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时间:2009-03-05 作者: 审核:侯立涛 浏览:1361

    近日,根据我院与地方政府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精神,学院与院属39个单位已全部签订了2009年度《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
    按照《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的要求,院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针对本单位特点,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火责任意识;要经常检查单位内部防火安全状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妥善保管配备到本单位的消防设备,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保卫处,或拨打119直接报火警;对初起火苗要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因失职而引起火灾,学院将根据损失情况和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