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8年5月国家颁布的《护士条例》规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在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护理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近日我院已被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确定为国家护理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点。
目前护理系正在组织在外实习的2009届760余名毕业生网上报名、审核确认及交费等工作,下学期该系将有针对性的加强考前辅导,争取我院学生能在国家护理执业资格证书考试中取得佳绩。
时间:2008-12-30 作者: 审核:志红、爱琴 浏览: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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