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的精神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空缺岗位竞聘实施办法》(郑州铁院人[2014]42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针对我校专业技术系列部分空缺岗位,现开展空缺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竞聘条件、工作程序按照我校颁发的《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空缺岗位竞聘实施办法》(郑州铁院人[2014]42号)的规定执行(此文件可从人事处网页“政策规章”栏目查阅)。
二、按照学校公布的空缺岗位(见附件一),请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及时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二)或《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九级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三),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业绩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务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三、竞聘条件中“任职年限”按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式聘任之日起计算;“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名师奖、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11年之前称为精品课)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一级期刊”系指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学术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以上检索见科研外事处网站);“中文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四、个人填写《申请表》时,仅填写完全符合竞聘条件要求的业绩(含荣誉称号、项目、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并提供业绩材料原件,论文、著作、教材另需提供检索页。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填写。业绩材料需按《申请表》内容的填写顺序排列装袋。
人事处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