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4年3月6日下午举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二、学习时间、地点:
1、幸福路校区:3月6日下午16:30,二号教学楼六楼第一报告厅;
2、新校区:3月6日下午15:00,教学楼207教室。
三、参会人员:
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含正处级组织员、督导员、调研员)及全体党员。
四、会议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请各党总支做好所属单位考勤工作并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新校区综合办。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