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3-10-21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89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93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
  二、分配指标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2人。
  三、申报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二)业务条件
  1、教学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②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工作业绩
  ①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省辖市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②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荣誉或证书。
  ③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3)学术成果
  ①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②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③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2、教学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②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省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①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②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省毕业生平均就业率。(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①在院、校领导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②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者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在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为: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经有关部门备案认可的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证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论著、获奖项目证书、证件、受表彰荣誉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另附清单(见附件)。
  (二)学校评议。各单位按照条件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人事处。人事处汇总材料,会同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学校成立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推荐小组,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并报学校研究,提出我校推荐人选。
  (三)公示上报。对学校研究提出的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10月22日中午12点前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