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端午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端午节放假调休6月10、11、12日(周一至周三)三天。6月8日、9日(周六、周日)全校正常上班。教师6月8日按6月28日的课表上课,6月9日按星期三课表上课。放假占用实训课时扣除,不再补课。
二、有关要求
(一)学生处、各系(院)要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注意用水用电安全,放假时要关闭办公室、实训室、教室等场所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源。妥善保管公私财物。
(三)加强值班工作,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务必切实到岗,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学校。
(四)后勤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师生假期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加强校园门卫管理、重点部位防范和校园巡逻,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六)假期期间,正处级干部离郑,需经书记或校长同意;副处级干部离郑,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中层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二十四小时开机,有事随叫随到。
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