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人事代理人员入编选拔通知

时间:2013-03-21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4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入编选拔暂行办法》(郑铁学院党[2011]57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现组织开展2013年人事代理人员入编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硕士毕业者连续在我院工作四年以上,本科毕业者来我院累计工作六年以上且取得硕士学位,教学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郑铁学院党〔2009〕57号)的有关规定,在辅导员岗位工作者来校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一年。
  二、选拔原则
  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1.个人填写《人事代理人员入编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证书、成果业绩的原件,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2.信息审核
  人事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申请人所填《申请表》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格。
  (二)指标分配
  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人数,根据40%的比例,分别确定专任教师岗位人事代理人员、辅导员岗位及其它岗位人事代理人员入编指标。
  (三)组织考核并提出建议人选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成立推荐小组,根据申请人思想、工作及业绩表现,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考核推荐。
  2.成立由有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专任教师岗位入编考核小组、辅导员岗位及其它岗位入编考核小组,审查申请人材料,听取述职,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各考核小组按分配指标择优提出建议人选。
  (四)学校研究审定
  学校党委会听取考核情况汇报,研究审定入编人选。
  四、在开展考核前的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进取精神差,团队意识差,不安心本职工作;
  2.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在合格及以下;
  3.违法、违纪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
  4.不能完成学院规定的本岗位管理、服务工作任务或连续两年未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5.个人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2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
  五、其它
  1.个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7日。
  2.来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3月底。
  3.提交材料地点: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205房间)。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入编申请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