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04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586

 
校属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新校区已投入使用, 新老校区迎新工作即将展开,骨干院校建设正抓紧推进。目前,学校工作头绪较多,任务繁重。为加强工作纪律,保证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考勤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需提前申请,提交书面假条并按规定报批,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或超假不归等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专任教师要按照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备课,按时上课,组织和开展好各项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确需变更教学时间安排或请假的,需依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手续。
  三、各单位管理及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如实考勤,按时向人事处报送教职工考勤表,对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超假不归或旷工等情况不得隐瞒。
  出勤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配合考勤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学校近日将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人事处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