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时间:2012-06-25 作者: 审核: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浏览:2524

    一、招标项目名称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经营网点项目
    二、项目内容
包号
经营项目
名称
经营面积
允许经营范围
A
美容美发店
73平方米
理发、剪发、烫发、护发。
B
生活超市(东)
229平方米
日用百货、学生床上用品以外的纺织品、直接入口食品、时鲜水果、饮料、办公文具、小五金。
禁止销售:烟酒、图书、作业本;自制煎、炸、炒食品;过期和变质食品。
C
生活超市(西)
229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
    1、包A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注册资金15万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若为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1月1日以前个人账户存款具有15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银行)。
包B、C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若为个体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1月1日以前个人账户存款具有50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银行)。
    2、投标人无不良经营和违法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相关信息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7月2日11:00
    2、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2日 9:00---11: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崔威
  电    话:0371-66901827
    联系地址: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国资科(河南省郑州市幸福路2号,办公楼202房间)。
    邮政编码:450052
    电子信箱:ztzy_zb@163.com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发电子邮件至ztzy_zb@163.com 进行报名,邮件中须注明拟投经营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投标人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银行资金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或私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交纳壹万元保证金方能参加投标。若中标,该保证金将作为投标人经营风险保证金(即抵押金,在合同内有具体说明)。中标后若放弃经营者壹万元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该保证金于发出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经营权,必须由投标人直接经营。若发现转让,则取消投标人经营权,壹万元保证金不予退回。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