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12-03-08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651

 

因工作需要,根据学院《机关及教学、教辅单位空缺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聘用办法》(郑铁学院人201062号)的规定,部分实践教学岗位现面向校内在职教职工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药学系

专职实践教学管理员

1

1、负责所管理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仪器的整备、维护和报修,易耗品的采购和管理等);

2、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实训课的准备工作,保证实践教学安全有序进行

3、完成《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其它主要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

实践教学中心

实训指导教师

4

 

(机加工2人、钳工2人)

1、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仪器的整备、维护和报修,易耗品的采购和管理等);

2、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制定实训计划,安排并独立指导学生实训,保证实践教学安全有序进行;

3、完成《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其它主要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普通机床、数控机床的性能和结构,并能熟练操作;能看懂机械图纸、熟练操作常用工具。

3、身体健康。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指导机加工(钳工)实训教学2年以上经历。

 2)具有机加工(钳工)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二、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下载并填写《实践教学岗位招聘申报表》,递交人事处。(37日―310日)

(二)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申报表》“资格审查栏目”签署意见,返还应聘人员。(37日―310日)

(三)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申报表》依次递交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现工作单位主管院领导、应聘单位负责人、应聘单位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312日―313日)

(四)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现工作单位主管院领导、应聘单位负责人、应聘单位主管院领导均签署“同意”意见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申报表》递交应聘单位。(314日)

(五)应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签署聘用意见,报学院审定。(315-316日)

(六)人事处发布岗位聘用通知。

三、要求

(一)招聘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研究提出聘用意见。

(二)招聘单位应制定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三)应聘人员需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

 

附件:实践教学岗位招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