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2年寒假临近,请各单位对于确需通过寒假加班完成的工作任务事前申报,填写《加班申报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于2011年12月底前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送交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凡未经事先审批的,不作为加班对待。
各单位对加班工作范畴应认真审核,对于确需在寒假加班完成的工作必须明确工作任务,但学期末的常规性扫尾工作、新学期开学前的常规性准备工作以及专业建设、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任务和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管理工作任务不列入加班范畴。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