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学院第三会议室举行2011年学生工作经验交流会。
请各系(院)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准时参加。
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