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986号)的精神,分配我院推荐指标1名。现将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院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应获得院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和课程建设带头人)。今年申报院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者可同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若当选为2010年院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方有资格进入2010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范围。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555人才工程”――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201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申报表》,并于12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