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第八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0-12-06 作者: 审核:组织部 浏览:1226

 
院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 “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荐第八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豫组通【2010】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第八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名额
  按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关于第八批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额分配通知》要求,我院推荐上报人选名额为1名。
  二、推荐人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崇尚真理,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近五年(2006年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展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两项以上(第一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两项以上(第一名),获得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奖项执行;入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和河南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人选。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是总项目主持人或两项以上子项目主持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3.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做出重要贡献。
  4.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带领企业进入全国500强或连续3年在500强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以及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5.在教育工作领域,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6.在医疗、疾控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省内外领先,医德高尚,在全民健身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专业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优秀出版人才、优秀文学艺术人才、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院属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所属符合条件者组织报名、资质初审和推荐,于12月10日前统一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B5纸打印,一式3份)、《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15份)、《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名册》(A4打印,一式2份),汇总后含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相关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其它证明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相应表格(在基层推荐意见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审核后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组织部。
  联系人:张云,电话: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