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随着我院教职工私人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校园内机动车停放拥挤问题日渐突出,已经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有效地保障教职工机动车的安全,学院决定对使用私家汽车作为上、下班代步工具的教职工核发新的汽车出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教职工在校园网上下载、填写“教职工机动车档案表”,由所属各单位确认盖章。持本人汽车行车证到保卫处治安消防科(幸福路校区办公楼一楼101室)核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并登记注册机动车驾驶员所在校区、(院)系、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严禁以本学院教职工的名义为非本学院人员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将通行证统一放置于驾驶员前方挡风玻璃处,以便各校区门卫执勤人员在机动车出入时查验。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将车辆停泊在划定的泊位上,未划泊位的地方禁止停放。
五、通行证只作为教职工车辆上、下班工作时间进出校门时的凭证,工作时间之外非值班(加班)的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
六、车辆进出大门及在校园内行驶时限速5公里/小时,校园内禁止鸣笛,驾驶员应自觉接受各校区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
七、教职工驾驶无学院核发的“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将按外来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八、遇到学院有重大活动,教职工私人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九、从11月1日开始,教职工车辆凭新核发的通行证出入各校区。
学院办公室
学院保卫处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