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13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2508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2010届毕业生中选拔4名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按人事代理办理)。为做好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要求
1
实践教学
中心
实践教学
指导教师
2
(1)工科类专业;(2)获得过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2
新校区建
设指挥部
施工管理员
  2
(1)建筑工程管理专业;(2)获得过省部级竞赛奖项、有关奖励或荣誉。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三、选拔条件
  (一)属我院2010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热爱专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四)取得相关技能证书;
  (五)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填写《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报名表》,于2010年6月 19日――6月21日携带应聘材料(个人身份证、相关技能证书、荣誉证书、有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205房间)报名。
  联系方式:(1)联系人:白老师、张老师;(2)电话:0371-66901213或66901802;(3)邮箱:rsc23429@126.com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具备资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仪态风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面试按招聘岗位不同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人员组成(每小组5-7人)。
  (四)提出拟聘人选
  按每类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
  (五)确定聘用人选
  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