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2010届毕业生中选拔4名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按人事代理办理)。为做好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要求 |
| 1 | 实践教学 中心 | 实践教学 指导教师 | 2 | (1)工科类专业;(2)获得过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
| 2 | 新校区建 设指挥部 | 施工管理员 | 2 | (1)建筑工程管理专业;(2)获得过省部级竞赛奖项、有关奖励或荣誉。 |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三、选拔条件
(一)属我院2010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热爱专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四)取得相关技能证书;
(五)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填写《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报名表》,于2010年6月 19日――6月21日携带应聘材料(个人身份证、相关技能证书、荣誉证书、有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205房间)报名。
联系方式:(1)联系人:白老师、张老师;(2)电话:0371-66901213或66901802;(3)邮箱:rsc23429@126.com。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具备资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仪态风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面试按招聘岗位不同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人员组成(每小组5-7人)。
(四)提出拟聘人选
按每类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
(五)确定聘用人选
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