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时间:2010-04-30 作者: 审核:学院办公室 浏览:1378

 
院属各单位:
  学院机构调整已完成,为充分利用学院现有办学资源,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学院研究,对办公室调整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1、原则上不以科室多少分配办公用房。
  2、中层副职干部不安排单间。
  3、一般干部原则上三人以上一个房间办公。
  4、调研员一般应合署办公。
  5、办公家具原则上不动。
  6、后勤服务集团公司按照上述意见提出办公室调整方案。
  希望各部门充分体谅学院现有困难,顾全大局,在5月6日前完成办公室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