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7-17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360

  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0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名,我院分配候选名额3名。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19、20日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附件:
 
                                人事处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