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00九届毕业生征兵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5-16 作者: 审核:保卫处 浏览:1270

 
 
各系、院:
  根据郑州市警备区的指示、二七区人武部的通知及学院领导的批示,现将我院开展应届毕业生征兵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意义:随着我国新一轮兵役制度改革的进展,征兵的对象正在逐步地从农村及城镇青年转向大中专毕业生。为了很好地解决应届毕业生暑假前离校与冬季征兵的时间差问题,郑州市征兵办公室决定提前单独组织实施2009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征兵报名登记工作,其意义就在于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参军开辟了“绿色通道”。
  二、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服兵役的积极性,国家今年出台了三大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部队选拔士官、考取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伍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伍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面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伍后面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试,入读普通本科。三是返还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毕业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三、征兵对象:我院2009年应届毕业生中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男生。
  四、报名方法:5月31日前由个人到保卫处(武装部)办公室
(幸福路校区办公楼106室)报名,咨询电话66901243(校电624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二00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