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还图书通知

时间:2009-05-15 作者: 审核:图书馆 浏览:1043

  已交借书证照片职工的新借书证已办理完毕,请按表一所列部门到图书馆清还所借图书后领取新证,新证启用的同时,旧证作废;现未借书的教职工的新证将直接发到各单位办公室。
  未交照片及《借书证办理登记表》的单位(见表二),请尽快收齐交图书馆办公室,以方便大家办理新证及借阅。
  从2009年6月1日起,所有旧借书证停止使用。
  附表一:外语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电气工程系、护理系、信息工程系、机车车辆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国教学院、实验实训中心、艺术系、机关已交照片处室。
  附表二:公共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中心、后勤集团、机关未交照片处室。
 
                         图书馆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