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定于2009年4月9日下午4:50,在幸福路校区第二教学楼六楼第一学术报告厅召开新校区总规方案通报会。
一、参会人员:全院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副高级以上教育教学人员、博士。
二、会议要求:请参会人员于2009年4月9日下午4:40准时到会。 学院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