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院新校区总规方案通报会的通知

时间:2009-04-08 作者: 审核:学院办公室 浏览:1328

 

院属各单位:

  定于200949日下午450,在幸福路校区第二教学楼六楼第一学术报告厅召开新校区总规方案通报会。   

  一、参会人员:全院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副高级以上教育教学人员、博士。   

  二、会议要求:请参会人员于200949日下午440准时到会。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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