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2008]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生育保险。详情请登录学院人事处网页,社会保险栏目。
人事处
2009.2.25
时间:2009-02-25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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