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等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3-03   文章作者:   审核: 人事处    浏览次数: 1348
郑铁学院人〔2008〕14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以下机构:
  一、成立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正处级单位,编制3人),同时撤销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公室,其职能并入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二、成立退休工作办公室(副处级单位,编制3人)。
 
  附件一: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二: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管理制度及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二、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网络,组织、协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三、组织开展学院教学工作的有关评估。
  四、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对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准备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教学督导与评估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六、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分析性意见和建议,发挥智囊和参谋作用。
  七、负责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附件二: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退休工作有关政策,协调落实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安排退休人员的集体活动,支持、协助退休人员开展老年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
  三、开展老龄问题调研,发挥退休人员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支持、鼓励退休人员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四、关心退休人员的生活,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体检、走访慰问、抚恤等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退休人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
  六、负责退休人员的稳定工作,了解、反映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做好来信来访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建立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和相关工作台帐。
  八、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成立   机构   通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