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7年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07   文章作者:   审核: 学院保卫处    浏览次数: 1042
院属各单位:
  暑假期间各校区的群防群治力量大幅度减少,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加重。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和我院及我院周边的治安状况,特就加强我院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折不扣地执行学院值班方案和纪律。按照学院下发的暑假值班安排和要求,各层次的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学院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认真遵守值班纪律,密切注意防火防盗,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坐班、巡视、检查、吃饭、就寝、交接班,切实负起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发现突发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亦不得漏接值班电话,两人一岗的不准同时离开值班地点,否则一律按脱岗处理。
  二、强化门卫和巡逻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门卫人员要按照暑假门卫职责,认真做好大门责任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严把入口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入院,确需入院的必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对有正当理由入院办事的来客,要认真查其验证件,通过电话取得被访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登记和放行。要加强对出院物品
及其出门证的检查,严防闲杂人员入院破坏。放假期间护校巡逻人员要按照工作标准和要求认真巡视校园,不得以放假为由减少巡视次数或降低工作质量。保卫处要加强对门卫和巡逻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暑假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在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自查,对所管理的未安装防盗门的每个房间都要使用明锁,对重点部位要贴上封条。最后离开房间的人要关好门窗、关灯落锁,空调、饮水机等电器必须及时断电。发现门窗不良者,应立即告知后勤部门给予修复。放假期间严禁在院内私自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有关部门的责任人要做好机密文件的清理归档、高档设备的存放等工作,严防丢失。任何教职工不准利用院内公共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也不准让除本院教职工以外的人员单独进入或单独留在办公室。假期中如果发现院内有出现故障的电器、电线和需要维修的消防器材,请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以便于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处理。
  四、加强放假后的校园秩序管理。暑假期间禁止外来人员(包括教职工的亲朋好友、子女及外校学生 ) 进入校区锻炼和打球。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带小孩进入校区,请家长务必加强有效监护,严防发生意外。使用临时工(包括学生)的部门要凭其身份证到保卫处进行注册登记。院内不得长期存放并不使用的私人车辆。否则,一经查出,有关部门将按无主车予以处理。学院机关办公楼暑假期间只开西门,且每天22点锁闭该门,请届时不能离开的教职工提前一小时向保卫处报告(校电6233、6289)。
 
                           学院办公室
                          200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