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郑州、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两级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郑州铁路运输中级运输法院关于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特聘我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杜建伟同志等16名同志为廉政监督员。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为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书,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和全省受聘的16名廉政监督员参加了聘任仪式。
根据规定,廉政监督员将行使工作知情权、廉政监督建议权、转达群众建议权、法官风纪纠察权、教育解释权、旁听庭审权、审限监督权、执行监督权等监督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