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实训楼重噪音车间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08-06 作者: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审核: 浏览:905

一、招标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实训楼重噪音车间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范围:

1.工程地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东)。

2.招标概况及范围: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实训楼重噪音车间所需两部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购置、运输、安装调试、报检、售后等全部相关服务。(包括负责办理有关的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年检手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要求;

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其中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若为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B及以上特种设备(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及以上资格证书;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及以上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不少于3项类似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合同复印件,且提供用户对设备使用情况的证明;

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8.投标人2012年以来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9.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五、相关信息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586日至201581211:30

投标人发电子邮件至ztzy_z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标明公司全称和拟投项目名称,邮件内容注明投标人全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等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129:00-11:30

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河南省郑州市幸福路2号,办公楼304-A房间)。

投标人资格审查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2)企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公司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冠男

电话:0371-66901827

联系地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河南省郑州市幸福路2号)。

邮政编码:450052

电子信箱:ztzy_zb@163.com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