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组团四、五和食堂一花岗岩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4-11 作者: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审核: 浏览:601

  1.招标条件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四、五组团和食堂一花岗岩石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业主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四、五组团和食堂一花岗岩石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2 采购范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四、五组团和食堂一花岗岩石材约8500 ㎡(其中学生宿舍四组团:约3000㎡、学生宿舍五组团:约3000㎡、食堂一约2500㎡),具体产品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材料采购清单。
  2.3 计划投资额:150万元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优等品标准。
  2.5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接甲方书面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1.2 投标人须是所投花岗岩石材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制造企业定义: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中关于生产的表述可以是生产、加工、制造、制作等有生产含义的词语)。
  3.1.3 投标人自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依法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花岗岩石材供货业绩)。
  3.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1.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 11 日—2016年4月 1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4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类似供货业绩1份
  (4)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其他有关事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报名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371-60863939
  电子邮件:ztzy_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4室
  联系人:谢女士 李先生
  电话:0371-66611041
  电子邮件:s03716611041@126.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
  账 号:30090128300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