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院党字〔2016〕7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16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民主评议拟于2017年1月12日前举行,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工作;
3.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1.2016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2.2016年度教学单位行政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3.2016年度管理与教辅单位行政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