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定于4月11日(本周二)下午3:00在新校区7号楼121报告厅召开2016年度学生工作表彰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
学生处、教务处负责同志,带队参加2016年度国家级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代表,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
二、会议要求:
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不得缺席,届时将进行考勤。参会职工因故不能参加,须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在学生处报备。
附件:
会场座次表.xlsx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