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9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
3.机关全体人员和其他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
4.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体成员、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代表;
5.退休老同志代表;
6.2018年新教师。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新校区办公楼第一报告厅
第一分会场:新校区7号楼第二报告厅
第二分会场:思想政治教学部 7313房间
第三分会场:机车车辆学院 6A228房间
第四分会场:护理学院 4610房间
第五分会场:运输管理学院 6A418房间
第六分会场:电气工程学院 6A535房间
第七分会场:机电工程学院 6B515房间
第八分会场:电子工程学院 6A323房间
第九分会场:铁道工程学院 6B410房间
第十分会场:商学院 8424房间
第十一分会场: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5307房间
第十二分会场:药学院(基础医学部)3302房间
第十三分会场: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 1316房间
第十四分会场: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1413房间
第十五分会场: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欧亚高铁学院)8617房间
第十六分会场: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7411房间
四、会议要求
1.校领导、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体成员、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代表、新教师、退休老同志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大会;
2.机关全体人员和其他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在第一分会场参加大会;
3. 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上课教师除外)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大会;
4.主会场统一安排签到,第一分会场由人事处安排组织签到,其余各分会场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5.请与会人员注意个人仪表,着正装,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保持会场秩序;
6.主会场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坐。
人事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