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庆祝2018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8-09-08 作者: 审核: 浏览:1076

校属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9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

3.机关全体人员和其他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

4.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体成员、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代表;

5.退休老同志代表;

6.2018年新教师。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新校区办公楼第一报告厅

第一分会场:新校区7号楼第二报告厅

第二分会场:思想政治教学部 7313房间

第三分会场:机车车辆学院 6A228房间

第四分会场:护理学院    4610房间

第五分会场:运输管理学院 6A418房间

第六分会场:电气工程学院 6A535房间

第七分会场:机电工程学院 6B515房间

第八分会场:电子工程学院 6A323房间

第九分会场:铁道工程学院 6B410房间

第十分会场:商学院     8424房间

第十一分会场: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5307房间

第十二分会场:药学院(基础医学部)3302房间

第十三分会场: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 1316房间

第十四分会场: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1413房间

第十五分会场: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欧亚高铁学院)8617房间

第十六分会场: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7411房间

四、会议要求

1.校领导、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体成员、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代表、新教师、退休老同志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大会;

2.机关全体人员和其他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在第一分会场参加大会;

3. 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上课教师除外)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大会;

4.主会场统一安排签到,第一分会场由人事处安排组织签到,其余各分会场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5.请与会人员注意个人仪表,着正装,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保持会场秩序;

6.主会场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坐。



人事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