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中层干部综合考核互评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9-01-16 作者:党委组织部 审核: 浏览:64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84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中层干部2018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院党字〔201811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9118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新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三、参加范围

全校中层干部(含处级组织员、督导员、调研员

四、有关说明

1、请全体中层干部根据公示的中层干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按照考核的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2018年度中层干部考核互评测评票》打分测评。

2、组织全体中层正职学习《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的通知》(豫组通201848号)文件,并就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年制,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卡》(以下简称《提醒卡》)事项提出要求。

3、请全体中层正职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进一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学习《报告表》填表须知和《提醒卡》,避免出现报告不准、不全、不实的情况。

4、《报告表》和《提醒卡》须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填写后,无需他人阅签,可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于2019131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216室)。

5、按照两项法规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处级干部应严格执行即时报告制度。年度集中报告后,处级干部如发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1712号)第三条所列家事事项的,要按照两项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在事后30日内进行即时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