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9日,学校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徐宏平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不再担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董媛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李福胜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胡殿宇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时间:2022-02-19 作者:周嵘 审核:董媛 编发:赵建成 浏览:4613
2022年2月19日,学校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徐宏平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不再担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董媛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李福胜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胡殿宇同志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版权所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豫ICP备150153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