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院政字〔2017〕6 号)有关规定,我校拟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45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学生处提出,异议材料上须签署真实姓名,写明本人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
联系电话:0371-60867236 联系人:郑老师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