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受中国乐器协会邀请,我校艺术学院钢琴调律专业作为行业院校代表,选派周强老师参与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与中国乐器协会联合主办的《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初审会。本次会议落地浙江宁波,由国内知名钢琴制造龙头企业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评价处处长张天芬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获得国家职业标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专业指导,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副处长张韵华通过线上连线方式参会并发表讲话,针对本次职业标准修订的框架设定、内容维度、合规性要求作出系统性技术指导,明确了新标准修订需紧扣行业发展新趋势、匹配岗位实际新需求、衔接技能人才培养全链条的核心原则。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原二级调研员张灵芝、中国乐器协会理事长孙瑞勇、监事长钱富民、副秘书长刘金荣、钢琴调律师分会主任谭宝利等行业协会主管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顶尖钢琴调律师领域专家悉数抵达现场参会,共同围绕《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内容开展交叉研讨与条款初审。

作为本次受邀参会的唯一职业院校代表,我校艺术学院钢琴调律专业教师与同行业领军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职业技能主管部门的与会专家开展了深度交流,把学校多年来在钢琴调律职业教育中的人才培养经验、实训体系建设成果融入标准修订的研讨环节,为进一步完善《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的科学性、实操性与指导性,为推动全国钢琴调律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贡献了院校力量。
会议结束时,专家组一致认为《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中对于标准编制原则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职业技能等级梯度设置合理,设置等级,科学合理。建议对标准中具体内容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征求意见稿,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后续广泛征求行业意见,为标准终审会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