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促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培养、教育、考察、共青团推优、支部接收、组织审查和党委审批等各个工作环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 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对自己的认识,主要写自己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对入党所抱的态度;最后还要附上本人简历和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二)基层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基层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三)申请人定期进行思想汇报。
一般情况下,思想汇报应每季度书面或口头汇报一次,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汇报。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章》和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政策的看法、态度;对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心得体会;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信心和行动。
二、参加分党校培训
团总支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分党校的党课培训;党支部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中推荐优秀同志参加党校的党课培训。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在学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团总支提名推荐,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在教职工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由党小组讨论并提名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①入党要求强烈,决心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终身;②热爱党,坚信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③拥护党的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④工作、劳动和学习等方面表现良好;⑤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作斗争;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威信。
(二)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四)支部填好《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思想汇报。
(二)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三)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
(一)对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调查自确定入党积极分
子后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以及有无违纪情况;对于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调查自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的情况。
(二)征求培养联系人、辅导员、团支部、团总支与校团委意见,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推优的条件:1.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拥护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学习、工作、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4. 拥护党的纲领,入党动机端正,能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5. 积极拥护和投身学校改革建设,勤奋学习、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三)对拟推荐的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调查、审查。
(四)党支部写出综合政审材料。
(五)党支部对拟推荐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并形成正式的公示结论。
(六)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党小组讨论、并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发对展对象推荐的意见。
(七)党总支研究审定发展对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对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考察
(一)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二)党委组织部(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参加党校学习的条件: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靠近党组织,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突出,起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同志,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情况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或教职工。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思想政治和学习、业务、工作情况考察。
(四)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一个月,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并形成正式的公示结论。
(五)对于学生发展对象,要征求发展对象的辅导员意见,如该发展对象外出实习,还需征求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于教职工发展对象,要征求其所在科室、教研室、系(部)意见。
(六)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群众意见。
如发展对象为学生,则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该生所在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中要有班干部与团支部委员参加,所占比例不应超过参加座谈会人数的30%;如发展对象为教职工,则参加座谈会的教职工人数不得少于8人,党员与群众比例应各占50%。
(七)党小组讨论,对发展对象提出党小组意见。
(八)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校党委预审。
七、预备党员接收
(一)基层党组织组织政审合格、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
(三)党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入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在《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党支部大会决议。
(五)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含学生发展对象的学习和有无违纪的情况)报党总支进行审查。
(六)党总支书记本人或指派总支委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七)党总支将新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八)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审批。
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二)对预备党员进行一年的预备期考察。
(三)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四)预备党员定期进行思想汇报。
(五)基层党组织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鉴定。
(六)预备党员写出转正申请书。
(七)党支部调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学习成绩及有无违纪等情况。
(八)党小组征求预备党员所在班级意见和辅导员意见。相关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前的群众座谈会相同。
(九)在召开支部党员转正大会前一个月,对预备党员进行转正公示,并形成正式的公示结论。
(十)党小组讨论并提出预备党员转正意见。
(十一)召开党支部大会研究并提出预备党员转正意见。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十二)党支部将转正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十三)党总支审定后,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十四)党委组织部将材料提请校党委会审批。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6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