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院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修订)

发布者:褚云鹤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87

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统战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统战工作制度》(院党字[2016]10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制度如下。

一、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制

(一)校党委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党委中心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统一战线政策理论专题学习;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贯彻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二)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网络,校党委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明确由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并设立统战委员。

(三)明确校内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具体要求,把统战工作纳入其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

(四)组织开展统战政策理论宣传教育。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联系党外人士开展谈心沟通交流不少于两次,不定期走访看望慰问党外代表人士。

(二)对党外人士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合理采纳,做好意见建议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关心党外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党外人士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制度

(一)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等重要会议或举办校内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干部考核,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和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二)向党外人士传达上级党委和学校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及学校重要工作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四、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及结果反馈制度

(一)学校党委在研究涉及学校发展的重要决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或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要活动前,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建议。

(二)校属各单位在研究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等方面重要事项前,通过一定方式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

(三)党委统战部负责将学校党委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分送校领导阅示,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党委统战部汇总处理结果并向党外人士反馈;校属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意见建议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五、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一)积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和社会服务。

(二)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有关社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财力物力支持。

六、组织党外人士学习调研制度

(一)通过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定期组织党外人士参加形势政策学习,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二)定期组织党外人士外出开展行业情、社会情考察调研,开拓视野,了解产业发展动态和社情民意,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鼓励党外人士围绕新时代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推出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

七、支持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

(一)指导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抓好组织发展,做好自身建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党委统战部定期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统战团体负责人交流工作计划,协商确定各自工作重点。

(三)每年根据统战成员的职务职称、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重点统战成员名单,为开展联系交友、安排学习考察调研、组织参加会议等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举荐工作。

八、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制度

(一)定期向党外知识分子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学校党建与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才干。

(二)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锻炼培养,选拔党外重点人才,合理使用。

(三)搭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平台,指导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九、港、澳、台、侨和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制度

(一)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党和国家伟大发展成就,弘扬爱国主义情操。

(二)适时组织港、澳、台、侨及眷属代表参加联谊活动,为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牵线搭桥,或来校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助学等活动。

(三)加强与出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吸引、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回校回国服务。

(四)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关心归侨侨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十、民族工作制度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按照“五个一”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通过召开少数民族师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关心、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十一、宗教工作制度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常态化学习宣传教育,每年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会每年研究宗教工作不少于两次。

(三)实行宗教工作“五个纳入”,把宗教工作纳入校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纪委监督检查内容、干部培训内容。

       (四)做好与信教师生的沟通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