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退休职工工作处 审核:郭锋 编发:申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关于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决定。
二、认真做好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保持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全面落实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四、做好退休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和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加强对退休职工各文体协会的指导,使他们老有所乐、安度晚年。
六、深入退休职工中间,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退休职工的信访工作。
七、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重要作用,组织退休人员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八、做好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具体包括:一是认真做好对困难、独居、孤老、生病住院等退休职工的家访、探望、帮扶助困工作;二是开展好退休职工节日慰问和日常“送温暖”活动。
九、及时办理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十、协助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做好关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做好异地居住退休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调研和信息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退休人员信息库”,做好信息库的维护与使用工作。
十三、加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全处人员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探索新形势下老年工作的特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十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