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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的预通知

我校第一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于2010年12月底进行,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均能按照我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郑铁学院党[2009]17号)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责要求完成教科研任务,对于极少数经延期考核仍未能完成规定教科研任务者,其有关待遇自2011年1月起按照《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为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参加第二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开展时间:2013年12月。
    二、考核时域: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三、考核对象:聘用在专业技术系列各等级岗位的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和在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依据《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郑铁学院党[2009]17号)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此文件见人事处网页“政策规章”栏目)。
    五、在第一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中延期考核的人员,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教科研任务已计入第一次聘期考核,不重复计入第二次聘期考核。
    六、第二次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不再作延期考核处理。
    七、自2014年1月起,教科研工作量聘期考核将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郑铁学院党[2011]11号)附件四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相应等级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此文件见人事处网页“政策规章”栏目)。
    望各位老师根据要求积极准备,提前做好聘期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 2013-04-15 本文作者: 浏览次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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