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办法及步骤
1、由部办和相关教研室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
2、部办主要负责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3、教研室主要负责审查教学水平,主要审查方式为试讲。
4、部办和教研室共同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二、管理
1、每学期期初教学部要召开兼职教师大会,下发《兼职教师工作规范》,相关教研室主任应参加。
2、每学期教学部及教研室要对每个新聘任兼职教师抽查听课至少1次。
3、兼职教师教学任务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日常教学各环节。学生成绩单必须由兼职教师本人签字。
4、教学部期中教学检查包括兼职教师的教案、记分册、学生作业等。
5、兼职教师需参加每周的教师业务学习。
6、兼职教师负责拟定的授课计划、试卷等教学文件必须由教研室集体研讨确定。
7、兼职教师要按照《兼职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工作。
附:《兼职教师工作规范》
兼职教师工作规范
一、开学前半周工作
1、打印学生记分册。
2、阅读课表,实地查看授课班级教室位置。
3、准备好开学第一、二周教案。
二、学期教学工作
1、开课前5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候课,讲课时使用普通话。
2、认真上好第一周第一次课。向学生讲明所教课程目标,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要求,以及与后续课程、专业培养目标的关系。教会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学习方法。通报个人姓名,辅导答疑时间、地点等。要将教研室确定的平时成绩评定标准标注告知学生,并详细说明本课程作业、测验、考试等方面要求,及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正确、公正、及时采集学生平时成绩。
3、参加每周的教师业务学习。
4、每次课堂教学任课教师须携带教案、授课计划,作好课前准备。开课后必须保持至少一周教案储备量。
5、认真及时上网填写教学进程。
6、教师上课时应关闭手机。教学过程要结合学生基础,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要严格进行课堂教学管理,作好考勤。对旷课、迟到、请假者要如实在教学日志上进行记录。维持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睡觉、说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发现不良现象应当及时处理,必要时于课后向相关系部或教务处反映。一般外聘教师不给学生批假,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
7、有实验课或需用机房、多媒体、语音教室时,应提前一周到实践教学中心登记,并提前一天通知到班上。
8、及时辅导答疑,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课后作业应及时批阅,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每次都要评定成绩,做好记录。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周将缺交作业数达到全学期作业总量的1/3以上的学生名单通知教学部,不准该生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其成绩以零分记载。作业总成绩应在期末考试之前向学生公布。教师应对作业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讲评。
9、要严格按课程表和《授课计划》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旷教,调(代)课须到部里办理有关手续。发生教学违规或事故时,必须配合调查人员工作,在事故发生后两日内写出事故经过。
10、教学进程中,确属特殊原因不能按授课计划组织教学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到部办办理调课手续,并告知任课班级学生。
11、每月末到教研室准确填写教师月教学工作量。
三、期末工作
1、复习。要按照授课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能提前结束授课,进行复习。
2、考核成绩的评定
(1)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和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0”计,补交作业后方可参加期末补考。
(2)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按“旷考”处理。“旷考”的学生,该课程按零分计,不予参加期末补考。
3、考核时间。考查课于第17周进行考核,期末考试于第18—19周进行,教师进行监考、阅卷、登录成绩等工作。
学生成绩评定以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系评定有误,填写《教师更正成绩申请表》,附带更改成绩的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交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由教务处核准修改。学生如需查卷,先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并组织有关人员审核试卷,查卷只查评卷正误、统分正误,不查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