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对体育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常规。
一、各项体育活动的组织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各项体育活动相关组织管理者、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等为各项体育活动的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
三、要加强对学生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
四、体育老师在课前应对需要使用的场地、器材、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在确定没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开展教学。体育教师不得无故离开教学场地活动区域,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纠正不安全的做法,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身上不准夹带易伤害身体的硬物和器具。
六、学生课外体育活动需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安全预案,上报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
七、各运动队训练和比赛期间,教练员要针对该项目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各种训练及赛前的安全预案。
八、体育活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现场救护,并向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汇报,同时拨打120进行急救。
九、体育活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组织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安全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将依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